林同
(?—1276)宋福州福清人,字子真,号空斋处士。林公遇子。深于诗。以世泽授官,弃不仕。元兵至福州,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招募义兵。元兵至城下,仝子遁,同啮指血书壁,誓守忠义,寻被执,不屈而死。有《孝诗》。 ► 所有诗文
妇女之孝二十首 其九 陈孝妇
宋代:林同
妾昔与夫别,夫曾共妾言。忍能幸夫死,不得顾姑存。
妇女之孝二十首 其十七 木兰
慎勿悲生女,均之有至情。萦能赎父罪,兰亦替爷征。
妇女之孝二十首 其十八 郑义宗妻
抵死侍姑侧,宁知有妾身。若怀白刃顾,尚得谓之人。
妇女之孝二十首 其十九 李孝女
奔丧脱贼手,庐墓至终身。此大丈夫事,谁云一妇人。
夷狄之孝十首 其七 扶桑国
不食至七日,能将礼自居。既然严像设,亦复奠朝晡。
夷狄之孝十首 其八 吐谷浑叶延
父仇已屠脍,射草复何为。岂不念无益,其如罔极悲。
夷狄之孝十首 其十 沙陀阿跌光进
三年不归寝,至性切于亲。不信沙陀种,还生如此人。
禽兽昆虫之孝十首 其二 鹤
好是鹤鸣阴,居然子和声。休云气所感,自是物之情。
禽兽昆虫之孝十首 其七 羊羔
已分几上肉,谁藏腹下刀。安知羊不死,乃复自羊羔。
妇女之孝二十首·辟司徒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