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端
曹端(1376—1434年),字正夫,号月川,河南渑池人。明初著名的学者、理学家。明永乐六年(1408年),33岁的曹端参加了河南乡试,考中第二名;第二年,又参加了京城的会试,以副榜(乙榜)第一的身份.被授为山西霍州学正(州里主管学务的官员)。从此 ,曹端步入仕途,在从政、从教之余,潜心理学研究。其学以躬行实践为务,而以存养性理为大端,对理学重要命题多有修正、发挥,被论者推为“明初理学之冠”。 ► 所有诗文
戒酒 其一
明代:曹端
养性毋贪昏性水,成家切戒破家汤。怕君不信观前古,桀纣曾将败夏商。
戒酒 其二
余观酒诰与宾筵,更上参之大禹言。灼见酒中藏大祸,临杯克戒庶能全。
兄弟 其一
白头兄弟古今稀,奉劝同胞共乳知。友爱相亲须及早,白头兄弟古今稀。
兄弟 其二
堪叹今人这样愚,亲亲兄弟各分居。陈褒畜犬犹知义,何乃为人反不如。
兄弟 其三
曰妻曰妾他人女,惟弟惟兄父母儿。轻重亲疏天地判,为人何不自寻思。
兄弟 其四
世上多因疏间亲,妯娌分破兄弟门。有人参透亲疏理,宁可休妻永不分。
兄弟 其五
举世谁亲兄弟亲,原从一气上分身。今人各自私妻子,不认同胞共乳人。
续家训
修身岂止一身休,要为儿孙后代留。但有活人心地在,何须更问鬼神求。
诫子孙
越奸越狡越贫穷,奸狡原来天不容。富贵若从奸狡得,世间痴汉吸西风。
典试陜西
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