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
清代:李希圣
百万生灵血,东朝悔祸深。易名传玉册,流涕发縢金。
载笔他年事,逋臣海外心。祖宗遗训在,覆辙莫相寻。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 所有诗文
首尾吟 其八十九
宋代:邵雍
尧夫非是爱吟诗,诗是尧夫挥麈时。每见宾朋须款曲,更和言语不思惟。
方将与物同休戚,何暇共人争是非。天地与人同一体,尧夫非是爱吟诗。
舟中喜遇从叔简别后寄上时从叔初擢第归江南郊不从行
唐代:孟郊
流水池
宋代:陈肃
积水环巨石,石面如砥平。当知达者心,来此浮杯觥。
酒中有贤圣,常愿娱闲情。
乐丘短歌
明代:徐威
君不见泰华峰头涓涓溜,直到尾闾天尽头。又不见白云触石便成雨,只如蜃气能为楼。
樵谷老人百不忧,熟知造化有短脩。琴张惜不随桑户,惠生何暇问庄周。
石子坳头土一抔,便是尧夫安乐窝。千载与汝同优游,呜呼千载与汝同优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