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史可法?

对于史可法的誓死不降,应当充分肯定他的民族气节。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和文人墨客受明清门户之见的影响,对史可法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偏爱,不顾史实作了过分的渲染。
综观史可法的一生,在整个崇祯年间并没有多少值得称赞的业绩;他的地位和名望迅速上升是在弘光时期。
1、作为政治家,他在策立新君上犯了致命的错误,导致武将窃取“定策”之功,大权旁落;2、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北将近一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由此可见。即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某些史籍说他坚守扬州达十天之久,给清军重大杀伤,也不符合事实。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写的遗书中说:清军于十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多铎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觉愦愦”,把军务交幕僚处理。二十四日清军开始攻城,不到一天扬州即告失守。史可法作为南明江淮重兵的统帅,其见识和才具实在平凡得很。比起江阴县区区典史阎应元、陈明遇率领城中百姓奋勇抗清八十三天,相去何止千丈。
史可法的一生只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洁勤慎,二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至于他的整个政治生涯并不值得过分夸张。
明清易代之际激于义而死焉者多如牛毛,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孰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