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凭什么确定身份

衣服啊 外表啊 布衣还是锦衣啊

  有类似现在身份证的东西

  早在隋唐时期,朝廷便发给官员一种类似身份证的「鱼符」,它是用木头或者金属精制而成的。

  其形状像鱼,分左右两片,上凿小孔,以便系佩。「鱼符」,上面刻有官员的姓名、任职衙门及官居品级等。

  当时,凡亲王和三品以上官员所用的「鱼符」,均以黄金铸制,显示其品位身份之高。

  五品以上官员的「鱼符」,为银质;六品以下的官员的「鱼符」则为铜质。五品以上的官员,还备有存放「鱼符」的专用袋子,称为「鱼袋」。

  「鱼符」的主要用途是证明官员的身份,便于应召出入宫门验证时所用。史载:「附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见《新唐书·车服志》)。

  到武则天时,「鱼符」一度改为其形状像龟的「龟符」,用途与「鱼符」相同。

  宋代时,「鱼符」被废除,但仍佩带「鱼袋」。至明代,改用「牙牌」,这是用象牙、兽骨、木材、金属等制成的版片,上面刻有持牌人的姓名、职务、履历以及所在的衙门,它与现代意义上的卡片式身份证已经非常接近了。

  据明人陆容《菽圆杂纪》载:牙牌不但官员们悬之,「凡在内府出入者,无论贵贱皆悬牌,以避嫌疑。」由此可知,明代身份证的用途已经不局限于官员们,并开始向中下阶层方面发展了。

  清代各阶层的身份以帽子上的顶子(帽珠)来证明,其帽珠用宝石、珊瑚、水晶、玉石、金属等制成。如果是一个秀才,可佩铜顶,若为一品大员,则佩大红宝石顶子。

  一般百姓帽上无顶,只能用绸缎打成一个帽结。一些富商、地主为求得高身份,常用数目可观的白银捐得一个顶子,由此而出现了「红顶商人」、「红顶乡绅」一类的怪事.

  古代的官员身份证

  《水浒传》第55回,叙述高俅大兴马步三军围剿梁山。前敌总指挥呼延灼要建大功,点名索求原在东京甲仗库任副炮手的"轰天雷"凌振赶赴前线效力,"当下凌振来参见了高太尉,就受了行军统领官文凭,便教收拾鞍马军器起身。"此"文凭"不是学校发给学生的毕业证书,众人皆知;但也有解释成"作为凭证的官方文书"的,又嫌太宽泛了一些。确切点说,文凭二字,在这里的意思是高俅当场给凌统颁发了从军士提升为武官(统领)的身份证或任命书,而且还是借用明代的词汇来表达宋代的概念。这是一个不太令人注意的话题。

  给正式成为国家官员者颁发身份证或任命书的做法,一般认为是从北周开始的,其中具有证明官职品级效力的,官方术语叫"告身",大抵可以作"告知身份"来理解。《北齐书·傅伏传》记:后主武平六年(574),北周武帝攻克并州,派人招降北齐名将傅伏,授其上大将军,连"告身"也事先办好了。其后,这个制度由北周历经杨隋,再传入唐代。

  唐代的告身制度,比前代完备,凡阶官、职事官的授予,以及封赠、加勋,分为五类,其中三品以上称册授,五品以上称制授,六品以下称敕授,其任命程序,都是中书省奉旨,以皇帝的口吻,写好通称为"制书"的任命词,经门下省审查通过再由皇帝画可后,将御批原本存档,另抄副本送尚书省办理正式手续。如属文官则交吏部经办,武官则交兵部经办。这两个部,都有专门制作告身的机构。制作办法大体就是将本人乡贯、出身、年甲和任命词抄写在上等的麻纸上,从抄写人员直至逐级审验的领导,都要署名盖章,并盖上专门的"尚书吏部告身之印",再用锦绫装裱成卷轴,品级高者甚至镶嵌金银贝玉等,所以告身又有钿轴、锦轴等别称。官员领取告身,要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朱胶绫轴钱,俗称官告费。有些新入仕者拿不出这笔钱;也有一些人因为是"常调官",就是老在一个品级内调动职务,换一个机关就要交一笔办职务证的工本费,实在化不来。那也可以,就用尚书省发给的一纸录有制书文字的公文代替,相当于近世的任命状,统称敕牒或札。这里有几个细节不可忽视:其一,凡领取告身者也必领敕牒;其二,在本品职务以外的越品兼职,如正五品官代替从四品职,或从五品官兼摄正六品职,只给敕牒,不另外办理告身;其三,高品阶的官员,其官告费照例都是皇帝赐予,不用自己掏什么朱胶绫轴钱。

  五代时,"贫者不能输钱,往往但得敕牒而无告身"的习惯,逐渐演变为"官卑者无复给告身"的通例(《新五代史·杂传·刘岳》)。当时尚书省的行政权已归并中书门下,低品卑职官员的任命都由中书省录其制书文字,编号备案,称为"敕甲"。官员凭敕牒去所属机关报到,机关首长或上司(如持牒者本人就是县令即县府机关首长,其上一级政府就是上司)按规定时间将敕牒送还中央核验,因为各人的任命制书文字都有些区别,如果有人伪造敕牒骗官,中书门下在对照敕甲核验时,马上就可以发现。

  乍看起来,告身与敕牒都是官员证明个人身份的凭证,似无二致,其实在实践中仍有很多区别。敕牒相当于任命书,告身则还有证明持告者就是任命书上这个人的配套证明作用,可以减少一些麻烦。如《玉堂闲话》载,唐宪宗元和年间,有新任湖州录事参军(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上)某人,在赴任途中遭到土匪抢劫,"告、敕、历任文簿,悉无孑遗"。假使还有告身在,或可继续赴任,或可向吏部申请再补一纸敕牒,现在却连证明自己是官身的凭证也没了,要从头补起,麻烦极大,一道一道的花费更多,结果只好住在旅馆里叹气。正巧,宰相裴度因休假,微服出行,也来此旅馆小憩,两人攀谈起来,裴度对他的遭遇很同情,但七八品的小官多如牛毛,谁能指认。这个倒楣人说:还有比这更晦气的事,我有一个尚未迎娶的未婚妻,也被故乡长官硬弄到手,当礼物送给了宰相裴公。裴度听了,忙问此女姓氏名字,回相府把这个字叫黄娥的姑娘叫来仔细盘问,果然都对得上号。低品阶的官告,宰相府里有现成的,裴度马上叫人去旅馆将此人召来,当场填写姓名、职务等,送他一道,又将黄娥还给他,另送"行装千贯,与偕赴所在。"

  其二,敕牒是与任命有关的,临时的,要交给所在机关备案的,告身却是由自己永久保存的。假使某官因生病或其他缘故辞职,日后又谋求重新分配工作,告身便是向组织部(吏部)提出申请的依据。习惯上,人们都把官员的职位名称叫作"官衔",其语源就是组织部门在向皇帝奏请此人拟任某职时,"先具旧官名于前,次书拟官于后,使新旧相衔不断,故曰官衔"(《封氏见闻记》)。能够作为"旧官"硬证的,自然非告身莫属。

  其三,封建时代的做官途径之一是子孙凭借先人的资历 "荫袭"。假如某官员死时,儿子尚小,甚至儿子先已故去,孙子还在襁褓乃至腹中,日后想要走这条路进入官场,先人的告身便是证明。《阙史》称,唐武宗时的宰相李回,早年负才落魄,常旅游遣怀,有一天途经一户农家,想弄一顿白食。主人姓王,"先世薄宦,子孙以力稼自赡",敬重李回是读书人,"杀鸡炊黍,以备日饷",招待他吃了一顿难忘的午餐。后来他考中进士,一路猛进,官居宰相,主人的儿子把先人的告身找出来,来到长安,打听好宰相出行的路线,跪在道旁求见。李回看了好一会,终于想起来这就是当年蹭饭那户人家的孩子,喜曰:"故人也!"尽管那份告身不知是哪一年的古董了,但有宰相指示,遂得顺利"落实政策 "。

  告身或许还有许多别的用处,上述几条仅是笔者浏览闲书时归纳出来的,但缺乏告身的种种不便已经可见,所以五代时"官卑者无复给告身"的制度,自然会引起广大"基层干部"的不满。迄后唐明宗时,刘岳任组织部副部长(吏部侍郎),专折提出"受官者既不给告身"的失误,"由是百官皆赐告身,自〔刘〕岳始也" (《新五代史·杂传·刘岳》)。

  宋代告身制度的史料比唐代丰富得多。据《宋史·职官志》记,神宗元丰改制时的规定,"凡入品者给告身,无品者给黄牒",到哲宗元符时,给告范围放宽到承信郎(属小使臣八阶列,当时属于不入品)以上。告身由隶属吏部的官告院统一制作,所用绫锦裱带等材料,均属定点生产和供应的"法物",民间企业敢"仿效制造及买贩服用者",都算犯法。告身所用绫纸、幅数名色、裱带、网轴等装饰,都按官位高下分12个等级。如第一等官告用于三公、三少、侍中、中书令的任命,用色背销金花绫纸18张,滴粉缕金花大犀轴、色带、晕锦裱韬;第二等用于左右仆射、使相和诸王,绫纸17纸,中犀轴,色带。第12等是小绫纸5张,黄花锦裱,次等角轴,青带,凡幕职、州县官,三省枢密院令史,书史、令史,流外官,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文学、司士、助教、技术官,都给这个起码货。现藏日本京都藤井有邻馆的《范纯仁告身》,就是哲宗元三年(1088)范纯仁官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时发给的告身原物,对照《宋史》记载,属第二等,由17张色背销金花绫纸连接而成,全长635厘米,宽 25.4厘米。关于这件弥足珍贵的历史文物的发现,最初见于日本宋史研究专家近藤一成发表于1986年3月日本《亚洲史年代记研究》专号上的文章,何忠礼先生以《介绍一件现存日本的宋代告身》为题,在《绍兴师专学报》1988年第一期上作了详细译述,文中还说:"从格式上看,与唐代的告身几乎完全一致",抑或唐代告身原物现在还有传世的?

  据《宋会要·职官》上的记载,告身除抄录制词或命词全文外,还要写明三代、乡贯、年甲,并有主授长官及承办人员的签名、用印等,如上述《范纯仁告身》上,就有元三年四月五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给事中临(人名,古代文书上有时不书姓氏,后同)等人奉旨传旨的字样,制书由时任翰林学士的苏东坡撰稿,四月六日就做成了告身,上面有左司郎中黄廉、尚书左丞挚、尚书右丞存、吏部侍郎觉等人签名,按道理,尚书令和左、右仆射也要签名,但告身上写明尚书令缺职,左仆射吕大防和右仆射范纯仁都是四月五日刚受命,还"未谢",所以没签名,吏部尚书苏颂正在休假,因此写明"式假"。此外如吏部主事丁、令史魏宗式等具体承办人员的姓名,也写在告身上。由此可见,一件告身的制作,要经过多道程序,??大防这种宰相级长官(宋代尚书令多是虚职,例由左右仆射负实际责任)的任命,由制书传达到制成告身,是第一流速度,因为速度快,还来不及谢恩到任的本人是不可能在授给自己的告身上签名的。假使是州县官、流外官这一档次上的告身,虽然制作要简单一些,但数量大,而且也要走这些程序,肯定要慢得多。

  《宋会要》里还有官告院的编制,除主管官员二人外,计主事一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三人、守当官五人、贴书七人、楷书十二人,此外尚有工匠、看官兵士等。听起来人数不少,但所有文武官员的告身,王公妃嫔的册封除授,以及内外命妇的封赠(就是给官员家属的"诰命")等各类凭证制作,都由该院承担,而据苗书梅先生征引史料,仅北宋的官员总数,在元时为28000余,到政和时为43000余,到宣和时更增加为48000余(《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想一想,不计其余如妃嫔宗室、内外命妇的告身,仅发给官员的身份证,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而且都是手工制作,这个工作效率应该说是相当高的。官告院的附属机构有绫纸库,职掌之一便是"掌管修写各式官方所需绫纸",大概低等次的发给广大"基层干部"的告身格式,都是由他们先按千篇一律统一书写好的,抄写文字的吏人每月伙食津贴为一贯,而同一部《宋会要》记载,当时隶属大晟府(中央乐团)的执各色乐器演奏的乐工总数为635人,凡参赴登台演奏时,每日特支食钱一百文,主唱和跳舞的想必更多一些,因知书法艺术远远不及歌舞演艺的行情,自古皆然,不过当初还未形成天差地别而已。现在名星献歌一曲的市价动辙上万甚至十数万,一件当代书家的作品,也就是八百上千吧。但是传世的告身书法,比如唐人朱巨川授濠州钟离县令时的告书(徐浩书写,今藏台湾),及其后来授守中书舍人时的告书(颜真卿书写,编入《三希堂法帖》),现在都算是国宝了。

  宋代官员领取告身,也要交朱胶绫纸钱,由绫纸库收取给出收据后,才能向吏部领取。现任官员为复职、升阶、调任、补阙而参加铨选,从投状(就是投递履历、荐书并附原有告身等文件)、初审、铨试、射阙,直到预拟、铨量、"过门下"、领取新的告身,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低品级的"卑职",就是拿到了告身并谢恩以后,也不能马上赴任,因为还要"待阙"。比如某人告身上写明官阶从九品下,授某县县尉,其实原来的县尉任期还未满,你要等他任期做满也赴京参加诠选时,才能接手,假使他突然病退乃至暴卒,或受意外伤害,或因犯有罪错而降职、离职乃至革职,就算是你的造化了。

  同这种情况相区别,刚跨进官场者,比如考中进士、荫袭先人资历或凭军功入仕者,他们第一次领取的告身上,都没有具体的职务,要等安排工作时,再给一纸敕牒,这就同一般意义上的工作证或军官证差不多了。《宋朝事实类苑》载有一段史事,颇能说明细节:宋真宗某年科考结束,新登第的进士们都已经领到了告身和全套公服行头,一个个穿戴起来,聚在兴国寺饮酒庆祝,岂知此前已经有人举控这次考试有作弊嫌疑,上面商量后,决定刷掉一些人。名单定下来,吏部派人追到兴国寺,按名单当场追缴告身和公服。点到名的人,都哭了起来。著名诗人石延年也在其内,马上把衣服靴带都脱下来,连同告身一起还给使者,然后,赤身露体,戴顶幞头,怪模怪样地坐在席上,继续饮酒谈笑。次日,上面又有 "恩典"下来:凡这次剥夺进士资格者,特授三班借职,此为低级武臣阶官,没有职掌,但好歹也算挤进了"公务员"编制,算是大喜大悲后的安慰。石延年还做了一首诗自嘲:"无才且作三班借,请俸争如录事参。从此罢称乡贡进,直须走马东西南。"这位后成为北宋名臣的文学家,起步竟是兵部发给的武职告身,听起来颇有点滑稽。

  为鼓励官员退休,宋朝对郎中以上官员主动告老致仕者,有加转一资的优惠,并发给加资后的告身,这样,往后子孙办荫袭手续,"起点"就高了。《涑水纪闻》记:真宗时,有一天群臣退朝经过阁门,"见箱内有锦轴云:胡侍郎致仕告身"。告身而加"致仕",颇似退休证。也有官员因病离职休养,但仍可依年资升级,这个加级后的告身也很重要,不能省一笔朱胶绫纸费。《玉照新志》说,汤举登第后,累任州县,积宦至从七品的承议郎,后因病回故乡缙云养病,终因不治去世。正在这时,缙云县令王令洙大概是从邸报上得知了汤已积资转为正七品的员外郎的消息,但还未进入办理告身的程序。王县令忙通知汤家:不要举丧,不举丧,老太爷就停在从七品上面了。汤家人感激不尽,忙派人进京花钱,赶紧把新的告身办出来,"越旬日始到,然后发丧"。这个额外出加急费的告身,造化了汤举的儿子荫袭入仕。他儿子何人,就是后来依附秦桧力主和议爬到宰相、被人骂为"奸邪误国"的汤思退。

  据《挥麈录》称,从五代以来,为防止告身被人冒用,告身上不仅写明发证时此人的岁数,还兼说形貌,如云"长身品紫棠(肤色),有髭须,大眼,面有若干痕",或云"短小无髭,眼小,面无斑痕"之类。因知办理领取告身手续,必须本人到场,否则经办人没法替你作身高相貌的速写。到宋神宗元丰改制,告身上"兼说形貌"的制度废除了。北宋灭亡后,衣冠南渡,很多人拿着别人的告身冒名顶替,向南宋新政府登记铨选,"承袭伪冒,不可稽考",也有原先果真是官员的,因"乱后亡失告身者多",反要想方设法恢复自己的身份,所以《老学庵笔记》说:"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意思是掌管告身、铨选的吏部趁机大发国难之财,因此《挥麈录》的作者王明清又感喟:"乃知旧制不为无意也。"

  吏部经办告身过程中的漏洞和弊端有多少,一言难尽。唐代宪宗元和八年(813)四月乙酉日,中书传旨:调邕管经略使房启为桂管观察使,这是从州一级长官升为道一级长官。房启从邸报上得知这项任命,喜不自禁,忙要州邸(即邕州的驻京办事处)向吏部上下打点,尽快把新职务的告身办理出来,再通过驿传快递给他。从史料记载分析,大约到五月底或六月初,代表皇帝当面宣诏的太监才来到邕州。官场上的潜规则,这种传递"喜讯"的差使,照例是要给"喜鹊"送礼的。房启怕太监要价过高,便把话说在前头:我在五天以前就得旨了。太监哄骗他拿出证据,他便把告身亮了出来,太监回去一汇报,宪宗大怒,下旨调查,官官相护的结果,吏部以主管郎官当替罪羊受处分,具体经办告身的令史打屁股(受杖责),房启降为太仆少卿,桂管观察使没做成,告身追缴作废,还要写检讨书,房启气不过,便在检讨中把送给宣诏太监十五个"南口"(指南方边远地区被贩卖的人口)作为礼物的事交代出来。宪宗看了这份检讨,怒气益升,查实后,太监处死,又发诏两广、福建和云贵各地,严禁人口贩卖赠送,房启亦罪加一等,贬为虔州长史,其实是管制起来,结果房启竟在该处郁郁而终。为抓紧办出告身,弄到"一场欢喜忽悲幸" 的如此下场,听起来不值,但我想房启急于办告,肯定有缘故。总之,告身上牵涉的实际利益一定有很多。

  由兵部掌管的武官告身,变通处比吏部的文官告身更多一些。唐代安史乱后,军阀割据,节度使们以奖励军功为由,手中都有一大把空名告身,方便随意委任属下。战争期间,空名告身更是常例。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金军南侵,先头部队从正阳渡淮水时,南宋的池州都统制李显忠"率心腹百余骑,转山取路",打了个伏击,史称"率诸将邀截,获数人",又称"〔李〕显忠军中有中侍大夫至小使臣官告付身仅二十道,是役也,书填悉尽"(《续资治通鉴》卷135)。就这么一场战果有限的伏击之役,竟发掉二十道告身,可见战争时空名告身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再想想得官者都在主将的"心腹百余骑"范围内,其实质也就凸显而出了。不过与一纸任命状相比,告身毕竟又珍贵得多。唐代德宗时,军阀朱叛乱,大将军浑受命平叛,《画墁录》作者说,他曾看见德宗给浑?的诏书:"今赐卿笔一管,空名补牒一千纸。有立功将士,可随大小书给,不必中复。"本文篇首述太尉高俅以军事首长的资任,当场便能为凌振办好升官的一应凭证,也是这个道理。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有这么一句:"受敕牒以照验供职,苟得一时之禄利。"以此推论,告身带来的禄利就不是"一时"了。《梦溪笔谈》说北宋张咏出知益州时,为官场礼仪同一个部属呕气,部属"遂投牒乞致仕",就是拿出任命书来要求退休,至于写明官阶职务,主要内容同敕牒大体一致的告身,他是懂得"脱手变洋盘"的道理的。

  同样,国家对官员的处罚,也在告身与敕牒上体现出轻重区别,就地免职或撤职、革职,光追邀敕牒而不涉及告身,这是轻的,如果连告身也要追缴,就是重的,比如《宋会要·职官》里有一例"试秘书省校书郎冯正符追夺出身已来文字,递归本贯",就是连敕牒带告身,全部退还,再递解回原籍,那就完了。又唐宋时代官员犯罪,有"官当"之赎,就是用降低品级乃至取消官员资格来换取减免徒刑,这时候,告身又起抵罪作用。如《唐律疏议·名例》解释:五品以上的官员,一个官职可用官当抵徒刑三年,九品以上的官员,一个官职可用官当抵徒刑二年。假使有个五品官犯了该判两年徒刑罪,把告身拿出来当罪,就是抵罪后还有多余的官品,经过一年"听叙"(即"留官察看"),再换一个六品告身还给你;假如是拿五品告身抵当三年徒刑,就叫"用官尽者",当完了,但仍可"三载听叙",即察看三年,再"降先品二等",就是还你一个七品告身;"若犯罪未至官当,不追告身",等等,文繁不录。总之,犯同样罪行,有告身的比无告身的占便宜,告身高的比告身低的占便宜。一个人入仕后宦途顺利,家里会有不同品级的多道告身,需要时拿一个合适的告身去"官当",必有瞻前顾后的许多技术性讲究,不处在那个时代,不精通当时的法律、政策和习俗、惯例,现代人是难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