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书香染梦散文

  那些年,我不知道,生命中会有电脑,会有微信,安放我点点滴滴的忧伤,或欢乐,但我知道,书籍于我,一定是一笔财富。

  大概,是在童年极其模糊的梦里吧。父亲说:“我死了,过不过日子,就把我的表卖了。那把琴,也可以卖了……还有,我的书,一本5元,也应该能维持你们一段时间的生活……”

  第一次知道,那些冷冷的书籍,比能发声的素琴值钱,一份敬畏,油然而生。父亲走了,大哥将那些书锁在箱子里,锁在柜子里。天阴下雨,或夜不成眠时,总抱着书看,那副爱不释手的样子,让我不解,让我好奇,但我打不开,那箱子,那柜子。二哥也有小柜子的,而且没有上锁,我可以自由翻看里面的小人书,他也会讲给我听,大多都是打仗的故事,好人和坏人打仗,坏人就是敌人,二哥说。小伙伴们玩耍也多是一拔好人,一拔坏人,打仗。二哥是我最崇拜的小英雄,威风凛凛,奋勇无敌。

  后来,我自己也认得一些字了,二哥的学习也紧张起来了,就自己看书,除了看新新旧旧的小人书,还有两本丢了好多页的、纸张泛黄的书。一本线装,小楷抄写,字句高古,我隐约知道,它就是旧版《西游记》;另一本,厚厚的小说,简化汉字,是我喜欢的《林海雪原》。抱着它,从黄昏到日落,直到暮色爬上窗台,我依然痴痴地想象着英雄们在雪光映亮的夜色中乘着雪橇,飞行,直捣敌人老巢……

  几年后,宿命般的,我也做了一回林海雪原中的英雄——平生唯一的一次英雄,很英雄。

  那时候,老师们会选择风和日丽的天气,带我们上山捡柴,以备冬天生炉子。我和我的小闺蜜香兰背着小背斗,说着,笑着,走着,捡着,不知不觉,到了一个小山顶,回头一看,别的师生们早就下山了,在谷底的小河边朝山上张望,应该是很着急地张望。我们也着急了,恨不能即刻飞下山去。可是,我们知道,顺着来时的路下山,路远不说,还要转过几个弯,我们会迷路的;朝着他们的方向下山,山势太陡,而且积雪没过脚面(是背着阳光的阴面),但焦急的我们已顾不了许多,只一门心思,下山!于是扯着灌木,找着可以安脚的小树丛,可一不小心,还会被滑出好远。香兰吓哭了,我已听不清山下的乱嚷,那些着急,还有怪怨。我索性放开手里的灌木条,隔着背柴的小背斗躺在陡峭的雪山上,往下滑,香兰也跟了我,小背斗成了我们的雪橇。山下的师生欢呼起来了:看啊!林海雪原中的小英雄!雪上飞人啊!我忘了雪水湿透鞋子的冰凉,居然生出英雄的自豪与欢愉。

  《林海雪原》,它与我是这般的相亲相融,我把它推荐给我的邻居。邻居也很喜欢,说她最喜欢的是描写白茹和少剑波的那些片段。不知怎么的,后来我也喜欢那些片段,而且代入式地感觉自己就是那“万马军中一小丫的”白茹。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没有看到,有一个身影,伏案疾书,为我,淡淡的忧郁,皱眉,叹息,而后,脸色越来越温柔……

  什么时候起,大哥的书柜锁得没有那么紧,方便我看到更多,或新或旧的小说。《保卫延安》《万山红遍》《暴风骤雨》《大河奔流》《青年近卫军》……差不多三年级,我就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读完了。也有一些简短的故事集,如《东周列国志》、《西湖民间故事》,还有大哥喜欢的电影剧本,还有《我们爱科学》的期刊等,都读得津津有味。而最让我爱不释手的,应该是《第二次握手》了。很想成长为一个丁洁琼一样的有为女子,若有一个苏冠兰一样纯情一生的朋友,那再美好不过。大哥看我疯看的样子很不高兴,说我的心越看越大了,山沟沟里放不下了。我怕挨打,但又顾不了我的怕,依然看,一遍一遍地看。那隔过几十年的握手揪着我的心,不放松。

  但后来,我的目光却集中在侦破小说上,古代的现代的都看,更多的是现代的。那时,我真渴望自己是一名女公安,女警官。为此,我常常偷偷戴上二哥的大沿帽,看自己有没有那福相,那气势。也偷偷告诉我的小闺蜜,闺蜜说我脸圆圆的,还真有点像。于是我偷偷地看二哥的课本,但那些法律条文实在没有小说吸引力大,坚持不多久,就丢在一边,继续看武侠,看侦破。后来我的逻辑成绩很好,考到全级第一了。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巡视老师看着我的试卷时流露出来的喜悦的眼神,脸颊柔和的红色宛若桃花。逻辑老师也是很偏爱的。工作后,他还寄来一本自己的著作,并写信告知。信收到了,书却没有收到,我恨得要死。我想,我逻辑的优秀,大概与我看侦破推理小说不无关系吧。如果做公安,说不定也是好公安。

  中学的时光是属于课本的,除了《青春之歌》,其他小说似乎都将我遗忘,但舒婷的诗却让我乐此不疲,哪怕即将高考,还是抱着那厚厚的手抄本废寝忘食。幽居室内,却若置身山野,我分明是春天的木棉,有红硕的花朵,若英雄的火炬,与橡树并肩,向上,就像丁洁琼与苏冠兰,并肩,奋战,为了科研。自然,琼瑶的《问斜阳》、《心有千千结》等,我是不愿错过的,她让我在极致美丽的故事中怯怯羞羞地设计自己的爱情自己的良人,但是,那样的少年,我在生活里从未遇到。

  大学的空闲相对较多,名著更多,让我有了望书兴叹的感觉,恨不能将它们一一读尽。《红楼梦》《红与黑》《简·爱》《复活》《德伯家的苔丝》《马丁·伊登》等走进了我的课余生活。尤其是《约翰·克里斯多夫》,虽然不太明白主旨精髓,但优美的语言让我抄了又抄。那么多笔记,还没有一部小说超得过它。当然,也爱极了泰戈尔的诗。那莹润如玉的蓝天下,广阔无垠的原野,风含情水含笑,鸟和鸣,纯洁无瑕的小男孩,欢笑,奔跑,是我向往的童话。

  《飞鸟集》《园丁集》,也都抄了厚厚一本笔记。喜欢外国小说,感觉让人很振奋,有一种向上的力量。也许,是外国小说中那种顽强的个人英雄主义奋斗精神契合了我心里荒凉的跋涉吧,我爱他们。当于连坐着囚车,走向死刑的时侯,我想我是流泪了。雨果、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都看,但又不喜欢那大段的场景描写,感觉情节的生动上远不如中国小说。

  什么时候起,和高加林一样从农村走出来的我跌进了《人生》的怪圈,居然,在一个星月暗淡的梦里去看落魄了的高加林。仿佛逃离一般,我冲出阴森森的城市,一路狂奔。终于确定自己再也看不到城市高耸入云的尖顶建筑时,才放慢脚步,无力地歇在山隘口一家小小的驿站,里面走来一个醉汹汹的微老头。

  “给我点水喝,好吗?”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金鱼眼睛鼓鼓的,有一些迷蒙的水色。

  “从L城来,到原始森林去。我不知道,梦中的自己何以如此作答,仿佛我的思维管不住我的语言。

  “哦,上帝呀!原始森林,可钦可敬。待会,我找双运动鞋,给你……”

  给不了我想要的一口水!运动鞋,还不是让我快点远远地离开吗?“嚯”一下就站起来,狠狠地跑开了。梦中的我,总是这样,激动得不能自已。

  荆棘如何划破我的手掌,不知道;冰雪如何凉透我的心身,不知道。只是跑,只是逃。揪着野草,攀着石头,跌倒了爬起来,滚下去又爬上来。终于,不知道是那一天的黎明,我来到了一个村口,看到绯红的朝霞,袅袅的炊烟,听到了脆脆的鸟鸣,和着汪汪的狗吠,还有村妇们打鸡骂狗的声音,一股浓烈的牛羊粪的气味扑鼻而来,梦中的我知道,这便是高加林的小村庄了。心一阵激动,拖着疲惫的身子,缓缓地走向村子。我看到一位花白头发的胖妈妈,正拿根柳条赶一群顽皮的小鸡。

  “哦!天啦,看这孩子!”她一把将我拉进怀里,轻轻整理我凌乱的发丝,那么温柔,我一下子就跌进那软软的美好之中,眼泪哗哗。埂上,一扇破旧的木门缓缓打开,里面走来一位瘦瘦的嫂子。一双胆眼睛机灵而泼辣地放射,双手扯着头巾的一脚,焦躁地擦拭着不小心抹在脸上的黑灰。看到我的血,急促的“啊”了一声,飞也似奔下来,和胖妈妈一起扶着我。

  醒来的时候,眼前是胖妈妈的单纯,瘦嫂嫂的善良。

  “孩子,你怎么流落到这种地步?”

  不知道,我在泪声中说了什么,只知道很多,很乱。

  “爱情,爱情一旦凝固,那就是圣洁的了。”胖妈妈的眼睛投向遥远的天宇,额角闪闪的发亮,脸上确乎有一层圣洁的光。我非常惊诧,我不明白,我的到来与爱情有什么关系,那好像是十八竿子打不着的朦胧边际。我也不大相信,大山沟沟里只字不识的胖妈妈能明白什么是爱情,什么叫圣洁。但是,我的灵魂,似乎就在那圣洁的目光中浮起来了。仿佛,我的到来,不是为了高加林,而只是为了,遇见这样的一个胖妈妈,这样的一个瘦嫂嫂,这样的一个山沟沟,我原本就是属于它的。什么时候,我把自己迷失了?

  迷失了的我,居然就梦见自己成了一条凄凄惨惨的小黑狗,不胜悲哀:一个阴森森的大殿内,冥冥者高居上座,我跪在远远的殿下,不敢抬头,左右是黑压压没有表情的听众,我无望而羞愧。审判者和记录者低声窃语,商议着如何为我定罪,殿内静得可怕。可怕的静寂加上整整一个殿内的目光,沉沉地压在我身上,压在我心上,我瑟缩颤栗却不敢飞起一丝目光去寻找救星。很久很久,就快要压断气的时候,我听到我主宣判了:你,罪孽深重,今后再也不能以人的形象出现在这个世界,而只能以狗的形象存在——一只黑色的小狗的形像……我登时由跪而趴,成了一只黑黑的小狗狗了,黑色的小狗狗瑟缩在地,绝望无助地看听审的人一一离去。忽而,我看到离开的人群中有我的同学,我立即就拽住他的衣襟,苦苦哀求:你知道的,只有你知道,我曾经也是一个人,曾经也以人的形象欢笑于这个世界。我想求你,求你在欢声笑语、觥筹交错的间隙里,偶尔的记起我,记起我并给我一点儿残羹剩饭吧!

  然而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把手插进了衣兜,插进衣兜他头也没有低一下,眼睛也没有瞥一下就扬长而去了。诺大的黑黑的殿堂,只有一只黑黑的小狗狗颤栗着,眼角有泪。

  我把梦说给同学,同学大笑:你就写小说吧,你的梦就是你最好的素材。

  后来,小说没写成,书也没读多少,我们就匆匆地快要毕业了。当时图书室也有许多可爱的书籍出售,有徐志摩、纪伯伦等人的诗集,喜欢得不得了,但是家里太穷,我于反复地摩挲之后,忍痛割爱了。为了抚平伤痛,工作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订阅大量的期刊杂志,第一次订报一个月的工资都没够,让报纸大大地表扬了一番。只是后来,乡下工作,孩子家庭,我再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那么好的心情走进书店。在我经济允许的时候,却懒怠了阅读。那些浆染过少年纯美梦境的书里人儿,一个个渐行渐远,直到模糊。世间的事就是这样,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什么时候起,报刊杂志,都远远地搁下了。我小小的兴趣,好像转移到长词短句里,喜欢易安,喜欢柳永,喜欢纳兰……

  什么时候起,又单纯地偏爱诗经里那些玲珑剔透、活色生香的女子,喜欢那蓝天白云、阳光雨露柔润着的小水晶,不,是大水晶,天地一般大,世界一般大。你看啊,这清亮的大水晶里面,桑树间,小河边,城墙下,稻田中,芦苇旁,水中央,清凌凌的月光,呵出清凌凌的女子,踩着田野的露珠,逶迤而来。她们额头明净,眼神清亮,“美目盼兮”“清扬婉兮”。偶尔,还有银铃般的笑声,“巧笑倩兮”,和着其“佩玉裙裾”,将善良与纯真尽情演绎,恰似梵音袅袅,仙乐悠悠,让人在沉静与安逸中穿越时光的隧道,去触摸那积淀几千年的雅致与风情。她们或明眸善睐,或娴静柔美,或大胆执着,或活泼顽皮,一切源于自然,一切出自真情。没有矫揉,没有造作,那么朴素,那么自然,又那么美丽……

  什么时候起,又只看些清清淡淡的小散文……

  什么时候起,不读了,不写了,只为了,让那个梦中行走的人,不再听到我的酸,而只记得,我的烟,我的俗,我的小小的天真,与温柔……

  什么时候,我为卿狂,将自己的肌肤,自己的灵肉,一丝一丝,一片一片,剥蚀,剥到只剩骷髅,白白净净,而回眸,卿已走远……

  但是,我知道,那些年,书香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