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用古文怎么说 想用古文这一份租约合同

中国古代典籍中少有“契约”一词,但民间“契”、“据”、“书”都常用作“契约合同”的名称,就如同今天由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条款等。如:
  《魏书·鹿悆传》:“契约既固,未旬, 综 果降。” 唐白居易《与执恭诏》:“欲求契约,固合允从。”
  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九:“ 武宁节度使王德用自陈所置马得于马商陈贵,契约具在。”茅盾《右第二章》四:“旧职工应得的退职金,公司因为困难而牺牲,不能按照原定契约付给了。”
  以租房为例,古代租房很常见,学名叫赁居、赁屋而住、寓居。古代租房是很常见并且不丢人的事,白居易曾经租房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