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 其二
清代:李希圣
民力中原已不支,诛求入骨恐非宜。西园自议葡萄价,南内方催芍药词。
李广一钱应未值,陈平六策本无奇。山东大贾真痴绝,心计区区到鹿皮。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 所有诗文
中桥北送穆质兄弟应制,戏赠萧二策
唐代:李益
依韵和呈刘贡父舍人三首 其三
宋代:陆佃
三家成佛本来西,共坐莲胎出淤泥。归侍玉除还似约,去腰金印定如携。
慇勤鸟劝花前醉,邂逅人逢叶上题。纵有凤毛传序远,未应能似雁行齐。
宿寺
宋代:徐玑
炀帝
元代:耶律铸
叠鼓凝笳宴未阑,战尘回首满人閒。南山翠竹长不起,东海洪波流己乾。
宝驾陆沈池馆尽,锦帆星散水云閒。空馀仁寿宫前草,遥接雷塘野树烟。
次韵青山夜泊
明代:管讷
沧江木落水多湾,一月舟中饱看山。明日到家牵世务,閒情犹在白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