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 注释 译文

焚书坑

唐代:罗隐

千载遗踪一窖尘,路傍耕者亦伤神。
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
怀古 , 历史 , 感慨
赏析

  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

罗隐

罗隐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享年77岁。 ► 所有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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