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废州为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高邮县澄子河以南地区曾先后属江高行政区、江都县,高邮湖西菱塘地区曾先后属天高县、甘泉县、东南县、仪扬县、仪征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设高邮县。199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县级)。1991年4月1日,正式建高邮市,实行计划单列。
参考资料来源:
民国元年,废州为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高邮县澄子河以南地区曾先后属江高行政区、江都县,高邮湖西菱塘地区曾先后属天高县、甘泉县、东南县、仪扬县、仪征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设高邮县。199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县级)。1991年4月1日,正式建高邮市,实行计划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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