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个喜欢的人然后逼他来爱你的美文摘抄

  最近被几个小妹妹缠的脑袋疼,大体情况都差不多,喜欢上一个人,喝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血“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他知道”,然后单刀直入,奋勇直前。其结果,大多是铩羽而归,颗粒无收。没关系,下一碗鸡血等着你,“愈挫愈勇,屡败屡战”。于是再表白,再遭拒。

  一些女孩会给自己一个这样的理由,我就是想做一个了断,表白以后,如果爱,我就投入去爱,如果他不爱我,我就翻篇儿走开。

  这听上去很美。但如果你的感情可以像堤坝的水一样收放自如,你可以控制自我到如此程度,你就不会选择贸然表白。

  实际的情况是,你会继续爱他。

  你会无时无刻地思念他,你会因为想要而不可得变得异常焦躁或者情绪低落,你会在克制不住的时候给他发信息,即使顾左右而言他,也还是写满了“你爱他”;你会一夜一夜的失眠,在酒精失去作用的半夜醒来,就着残余的眩晕向他直抒胸臆,吐露衷肠;你甚至开始向周围的朋友倾诉你的爱慕,让全世界都看到你的付出;你还会在某一天忽然出现在他家楼下,用琼瑶电影里的桥段来感动他,风雨中,烈日下,痴痴地等待他。

  你的痴情感动了自己,甚至还感动了周围的人。以至于会有人对他进行道德绑架:多好的姑娘啊,你不要辜负她。

  天知道,这孩子多么的无辜。你为他失了心,丢了魂,而他其实什么也没有做。可能只是在某时某刻,恰好从你身边经过。

  如果他不爱你,也从来没有对你的表白有所回应,没有欺骗你,没有承诺你,此刻,他对你的礼貌拒绝,已经是一个绅士所能表现的全部风度。

  反观一下你的行为,你说你爱他,我倒是没有看出来你的爱给他带来了任何的益处和愉悦。一个女孩追一个男孩两年,各种表白,各种关怀,各种付出,女孩的闺蜜问那个男生,你就一点都不感动吗?男孩说了四个字:毫无快感。

  说到底,你所做的一切,就是在芸芸众生中,选中了一个你喜欢的男孩子,然后,绞尽脑汁,用尽办法,逼他来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