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彪之传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王彪之字叔武。年二十,须鬓皓白。从伯导谓曰:“选官欲以汝为尚书郎,汝幸可作诸王佐邪!”彪之曰:“位之多少既不足计,自当任之于时,至于超迁,是所不愿。”遂为郎。累迁尚书左丞、廷尉。时永嘉太守谢毅。

赦后杀郡人周矫,矫从兄球诣州诉冤。扬州刺史殷浩遣从事疏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为狱主,身无王爵,非廷尉所料,不肯受。

穆帝发诏令受之。彪之又上疏执据。时当南郊,简文帝为抚军,访彪之应有赦不。答曰:“郊祀往往有赦,愚意尝谓非宜。黎庶不达其意,将谓效祀必赦,至此时,凶愚之辈复生心于侥幸矣。”遂从之。转吏部尚书。

简文有命用秣陵令曲安远补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郎补湘东郡。彪之执不从,曰:“殿下昔用安远,谈者纷然。句容近畿,岂可处卜术之人无才用者邪。湘东虽复远小,所用未有朗比,谈者谓颇兼卜术得进。殿下若超用寒悴,当充人才可拔。

朗等凡器,实未足充此选。”既而长安人雷弱儿等诈云杀苻健,请兵应接。时殷浩镇寿阳,便进据洛。属彪之疾归,上简文帝笺,陈弱儿等容有诈伪,浩未应轻进。寻而弱儿果诈,浩大败。简文笑谓彪之曰:“果如君言,君谋无遗策,张、陈何以过之。”后以彪之为会稽内史。

居郡八年,豪右敛迹,亡户归者三万余口。桓温下镇姑孰,威势震主,四方修敬,皆遣上佐、纲纪。彪之独曰:“大司马诚为富贵,朝廷既有宰相,动静之宜自当谘禀。

修敬若遣纲纪,致贡天子复何以过之!”竟不遣。温以山阴县折布米不时毕郡不弹纠上免彪之彪之去郡郡见罪谪未上州台者皆原散之会赦左降谪为尚书以年老,上疏乞骸骨,诏不许。太元二年卒,年七十三。

(节选自《晋书·王彪之传》)